首页|风景名胜区工作形势分析报告

风景名胜区工作形势分析报告

扫码查看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价值,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考察、文化活动的地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我国风景名胜区分为三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就其性质、功能和保护利用而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相当于国外的国家公园.1982年11月,国务院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44处国家风景名胜区,确立了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体制、形式和范围,而且明确了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的政策方针.本文介绍风景名胜区工作形势分析报告.

城市规划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管理 保护体制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04年学术年会

2004-09-19

北京

2004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下)

957-959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