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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利用与草畜平衡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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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拥有大面积的天然草原,受气候条件影响草原生产力有很大的时空变化,近几十年来草原承载的放牧压力不断加大,全区74%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禁牧、休牧、轮牧及草畜平衡作为国家保护性利用草原的基本制度,近几年在草原牧区实施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推行草原合理利用和草畜平衡制度中,存在着不能因地制宜采取禁牧休牧轮牧措施,缺乏有效的草畜平衡动态调节机制,与禁牧休牧配套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影响着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制度的实施。今后应在基于草原监测的基础上,制定适宜的载畜量和不同年景的放牧率,对不同生态条件的草牧场实施不同的合理利用制度,探索草原联合经营途径推行草牧场规模化利用,建立合理的草畜平衡调节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使草原生态与畜牧业生产能够协调发展。

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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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勘察没计院,呼和浩特 010051

草原资源 放牧制度 草畜平衡 生态补偿

中国草学会

2006中国草业发展论坛

2006-09-01

广州

2006中国草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p.273-27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