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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传统聚落中的文化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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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社会中,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影响,每一聚落都可视为自生自长的小社会,要满足聚落成员生产、居住、学习、娱乐等多方面的需要,具有相对复杂的功能和完备的公共设施。有的人一辈子没有到过村落外的世界,其生、老、病,死都依托于这个小规模的乡村社会。因此在江西传统聚落中,除了大量民宅单元外,还有数量虽少但不可或缺的公共建筑,担负祭祀、文化,交通等不同功用。其中文化类建筑不仅是封建上层范式文化向基层社会传播的渠道,也是乡土文化蓬勃兴起的展示舞台,江西传统聚落中的文化类建筑主要有以下四类。

潘莹、施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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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

江西地区 传统聚落 文化类建筑 建筑文化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新农村建设中乡土建筑保护暨永嘉楠溪江古村落保护利用学术研讨会

2007-06-01

杭州

新农村建设中乡土建筑保护暨永嘉楠溪江古村落保护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161-2163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