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让“公开”的阳光照耀“权力”的殿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让“公开”的阳光照耀“权力”的殿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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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增强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方向迈进。但是,该条例的贯彻实施仍将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将重点从剖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力求探索一条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途径。

王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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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制度完善 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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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行政法年会

20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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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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