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北京市妨害公务案件量持续高发,妨害手段的暴力、威胁程度呈升级态势,严重侵害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本文以2007~2009年北京市妨害公务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妨害公务案件的发案特点,归纳诉讼属性,解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以期妥适处理妨害公务犯罪和提高案件品质有所帮助,同时也为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 经过逐案分析,发现妨害公务案件在对象、手段等方面呈现警察为主要攻击目标,范围呈扩大化趋势、暴力行为突出,且程度呈升级态势,案件类型多样等特征。妨害公务案件在罪名认定、酌定量刑情节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法院判处的刑罚普遍较轻,且缓刑适用率较高。妨害公务案件法律适用存在确定罪与非罪、确定此罪与彼罪、量刑的疑难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妨害公务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和预防对策,以提高检察机关打击妨害公务案件的力度和精度,促进执法机关执法能力、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法律适用要明确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明确妨害公务罪“暴力、威胁”的手段,明确妨害公务行为的程度要求,明确暴力抗拒抓捕的罪数认定。遏制妨害公务犯罪、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可以从执法者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妨害公务案件几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