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必然结果.过去以"圈地造城运动"为表现形式、以"人口红利"为动力的传统城镇化模式难以为继,未来新型城镇化务必要统筹城乡、以人为本,系统推进各项改革.新型城镇化的财税制度取向包括:必须彻底打破"土地财政"的利益格局,扩大房产税试点,渐进从"土地财政"转型为"房产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快明确城镇化进程中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财力保障;修改《预算法》,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户籍—土地—财税制度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