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型经济转型是在国有林业经济领域对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具体实践,经济转型期间产生的社会福利损失是资源型经济“改革之殇”的具体体现,具有政策性、周期性和阶段性、广泛性以及相对性等本质特征.森林资源型经济转型中的社会福利损失包括传统森工企业承受的生存困境及不断弱化的企业贡献力(经济贡献力、资源管护力、生态服务力)、林业职工生计的每况愈下、林区社会福利体系的碎裂化及其应对国家生态战略需求的妥协性和政策依赖性、国有林区社会认同危机以及国有森工企业的群体价值威胁等.只有通过转变观念,加深认识,以包容性增长理念统筹兼顾经济转型与社会福利建设,才能在分别实现以产业多元化破解资源型经济转型、以供给与保障多元化减小社会福利损失的前提下确保森林资源型经济转型和林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协调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