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制度的"公""私"性质讨论一直是农业经济问题的研究焦点.自1949年以来,两岸农村土地制度渐出分野,中国大陆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而中国台湾则实行土地私有制.在借鉴国内外现代产权理论和梳理两岸农地制度变迁的基础上,本文从产权强度、产权长度和产权广度考察了两岸农民拥有土地产权的实际差异.结果表明,两岸土地制度除在自由买卖、非农建设以及税费收取等方面具有微小差异之外,两岸农民拥有土地的法定权利相差无几且有殊途同归的趋势.中国大陆虽不是土地私有制,但愈加重视农民的个体财产权利;中国台湾虽不是土地公有制,却有着共享权利的公有成分."公""私"之别并非土地制度的泾渭分明,两种制度安排也有共通之处.因此,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两岸都应当抛弃成见、相互借鉴,更加重视农民拥有土地的实际权利,不断做强、延长和拓广农民的土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