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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鼻骨骨折病例引发信访事件的思考

刘长轩

一例鼻骨骨折病例引发信访事件的思考

刘长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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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 鹤壁 4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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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2月13日晚上21时许,杨某(男,28岁)被人用拳头打伤.2017年3月13日杨某鼻部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二级.在法医临床鉴定中,鉴定人要充分了解伤害整个案件过程、损伤的部位,不仅了解伤者受伤后鼻腔是否有出血,鼻部是否有肿胀畸形等等,而且要全面了解被鉴定人的既往受伤史。不能仅采纳伤者提供的资料,必要时要求办案部门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有条件的提供殴打视频资料),以及受伤时的伤情照片,必要时提供伤者生活照加以比对。本案中最大的疑问就是伤者住院时拒绝伤情照相。

关键词

法医鉴定/鼻骨骨折/解剖结构/影像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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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法医学会

会议名称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会议时间

2017-08-01

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

会议母体文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页码

223-224

出版时间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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