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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的法科学生培养实践,笔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可通过课堂教学、立法训练、“合作性学习”、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科研论文等环节来实现。
关键词
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课堂教学/创新能力/合作性学习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会议名称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会议时间
2015-10-01会议地点
北京会议母体文献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论坛论文集页码
222-226出版时间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