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齐政修教”是明清时期中央政府治理土司地区的一种方略.其中,“齐政”作为国家治理土司地区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土司地区与经制州县政务的“齐政”和土司地区的土司相关制度“齐政”.“修教”是国家治理土司地区的举措,具体有二:一是土司地区建立多种学校,二是强制土司及其子弟入学读书.“修教”的绩效十分显著,不仅加速了主流价值在土司地区的广泛传播,改变了土司地区民众的习俗,而且维护了土司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改土归流在土司地区的顺利实施.从总的来讲,明清中央政府通过对土司地区统治阶层和普通民众“修教”的举措,以实现“齐政”的政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