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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工艺路线调研情况及选择建议

周明莉 张磊

燃煤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工艺路线调研情况及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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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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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规定“未经处理的脱硫废水不应排入厂区公用排水系统”,“不应用稀释方法降低污染物浓度后排放,更不应直接外排”.2016年,国务院颁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环保部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明确提出“脱硫废水宜经石灰处理、混凝、澄清、中和等工艺处理后回用鼓励采用蒸发干燥或蒸发结晶等处理工艺,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实现废水近零排放的关键是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零排放技术主要包括烟气余热蒸发干操和高盐废水蒸发结晶”,“采用反渗透、电渗析等膜浓缩预处理工艺减量”。

关键词

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工艺/资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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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

会议名称

2018(第九届)电力行业化学专业技术交流会

会议时间

2018-12-05

会议地点

济南

会议母体文献

2018(第九届)电力行业化学专业技术交流会论文集

页码

283-286

出版时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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