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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下载的合法性边界——兼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

虞婷婷

个人下载的合法性边界——兼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

虞婷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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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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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下载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与传统的私人复制例外不同,个人下载的合法性却受到质疑,但不能因此排除其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立法需确定其合法性边界:在主观方面,区分下载目的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著作权法无需再设定"学习、研究或欣赏"等具体主观目的.相应地,结合三步测试法对客观下载行为的分析则应当受到重视,构成合理使用的个人下载在客观方面应满足如下条件:第一,下载应当具有私人性而非商业性;第二,被下载作品的来源应当具有合法性,至少该作品不属于明显违法上传;第三,下载数量不能超过私人使用的限度.因此,《送审稿》第43条可修改为:"在私人使用的范围内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且该作品的来源不具有明显违法性."。

关键词

著作权法/个人下载/合法性边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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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协作委员会

会议名称

长三角“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研究生学术论坛

会议时间

2018-10-01

会议地点

上海

会议母体文献

长三角“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研究生学术论坛论文集

页码

183-190

出版时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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