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从基本原则、基本属性以及指标内涵等方面,阐释了《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的评价体系内涵.该套体系的构建,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基础性评价与发展力评价的辩证统一、客观性评价与主观性评价的辩证统一等基本原则,聚焦“学科基础”“人才培养”“艺术科创”“文化产出力”“特色与声誉”五个一级指标,将学科机制、学科资源、学科创新力、艺术原创力、文化产出力等基础性发展性指标的内涵与水平作为主要观测点.通过“指标体系”构建,实现“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动态管理,以此发挥学科建设风向标作用,并为开展艺术学科国际评估提供可资借鉴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