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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的眼科检查及考虑要点

段艳华 杨红忠 徐志伟 张城达 张立将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的眼科检查及考虑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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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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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药监部门的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相关指导原则仅要求对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进行眼科检查,未对眼科检查的频率、动物数量、检查具体部位作出规定,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毒性试验中的眼科检查作了一定的技术要求:研究者应该使用检眼镜或其他适当的仪器进行眼科检查,首次给药前应检查所有动物,研究结束时,至少检查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如发现和受试药物有关的眼部病变则应该检查所有动物,若存在其他信息表明药物有眼毒性,则应该增加眼科检查的频率.

关键词

实验药理/重复给药/眼毒性/眼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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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毒理学会

会议名称

中国毒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第四次(2019年)学术年会

会议时间

2019-11-15

会议地点

海口

会议母体文献

中国毒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第四次(201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页码

142-143

出版时间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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