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教育,往往是以政府作为主要实施主体,针对不同的实施对象,运用各种环境政策工具和手段,促使市场、学校和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从水情教育的实践主体来看,政府的实践行动包括面向公众公开信息和开展实践活动以推动水情教育的推广和深入(如图1所示);企业的实践行动有接受来自政府的强制和经济手段监督与制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自愿的信息公开,对内积极参与和开展水情教育培训活动;学校的水情教育实践,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探讨开发教育课程设置,绿色学校建设与实践,为国家输送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科学利用的专业人才和从业者,并发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作用.本文所讨论的水情教育实践,是指江苏省范围内的政府水情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