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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与明清以来的闽西社会文化变迁

魏德毓

道教与明清以来的闽西社会文化变迁

魏德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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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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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采用社会史的视野,结合田野调查资料,通过考察闽西道教的“世俗化”历程,探讨明清以来道教与区域社会文化的互动关系,揭示明清以来道教的发展趋势及其与区域社会文化的内在联系。 唐宋时期的闽西,曾经有不少道教的派别在此活动,有些道士后来成为民间祀奉的地方神灵,这种传统一直影响到明清时期闽西道教的发展。这一时期,闽西还有在民间活动,不为正统文人所重视,并且认为是“巫术”的道教闾山派。而闾山派的影响则表现为“陈靖姑学法和斗法”故事成为闽西道士学法斗法的范本。元初,正一派道教开始在闽西传播。明末清初,闽西的正一派道士开始脱离宫观,成为火居道士,这是正一道士“世俗化”的开端。火居道士广泛参与民间宗教仪式,其道坛和人数日益增多。正一派火居道士仪式中强调“天师”的尊崇地位,表明其教派属性是正统道教。 除了世俗化的正一派外,闽西当地还有闾山派道士、普庵派道士、香花和尚、礼生等地方教派和仪式专家,为民间宗教活动提供了多种选择。在这些不同源流的地方教派与仪式专家之间,必然形成复杂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从而导致各种仪式传统的互动与交流。 由于正一派火居道士吸收了不同的仪式传统,虽然他们自我认同正一派,但是已经不是“纯粹”的正一派道教。通过对他们重要的科仪本《榜文》、《发表科》、《船科》的解析,其仍然属于中国正统的道教。他们科仪本体现的是中国道教的“大传统”与地方教派“小传统”之间的有机结合。 道教“世俗化”后需要生存的空间,地方神灵崇拜、家族和社区的宗教活动为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闽西道教将地方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欧阳真仙、罗仙、赖仙加以道教化的改造,不仅给它们加入道教的身份和制造册封的传说,而且将他们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三仙”,并且纳入道教仪式之中。 宋元时期,指导闽西家族宗教实践的主要是道教的闾山派,这不仅表现在家族命名中“郎名”的广泛应用,更重要的是家族中主要举行以“三夫人”为象征的闾山派道教仪式。家族命名中的“郎名”习俗,一直到明代中后期才趋于消失。明清之际,闽西的士大夫家族为了“敬宗收族”,试图通过对祭祖礼仪的重新塑造,消除道教仪式传统的影响,但最终却是二者相互调和;在士大夫力量较弱的家族中,大多是以祭祖与祭神相结合,借助于道教仪式“敬宗收族”。 南街社区神庙转变成以罗仙为主的神灵体系,欧阳真仙成为洪山村专祀的神灵,而且两个社区每年都请道士举行年例醮的庆典。说明道教“世俗化”对社区宗教活动也有深远影响,表现在道教神灵进入社区成为社区神和道士成为社区仪式活动专家两个方面。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明清以来中国道教“世俗化”不能是中国道教的“衰落”,而是中国道教生存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使道教的发展更富有生机,同时也为中国区域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宗教的指导,将中国道教融入到中国民间,使道教真正具有“中国文化的根柢”的意义。

关键词

道教/闾山派/世俗化/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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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博士

导师

郑振满

学位年度

2006

学位授予单位

厦门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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