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院历经唐、宋、元、明、清、五个朝代,时间长达1000多年,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重要的且不容忽视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学规是书院教育的总方针。它把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放在首要地位,包括了书院的培养目标、修身治学的原则、生徒的日常生活作息、以及书院生活的基本要求和规定,使生徒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一个正确的规范。所以说,坚持对生徒的德智全面要求,是书院的特点和优点之一。本文选取明清江西主要书院:白鹿洞书院、白鹭洲书院、鹅湖书院和豫章书院等学规作为研究对象。从“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修身治国”的培养方式和“知行合一”的贱履精神三方面讨论了学规里包含的培养目标和德育思想;从师友砥砺、尊师爱生,自学为主、循序渐进,博约结合、精思善疑三方面讨论了书院的教学;从教学管理、人员管理和书籍管理三方面讨论了书院的管理。最后讨论了制定学规的意义及其给我们的影响和作用。 本文论述的时间和地点选定在明清时期的江西。其一,明清是中国书院再度辉煌的时期,无论在数量、规模和内部建置上都有了相当大的积累。其二,明清在江西所建的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