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以"明清小说批评中的创作动机论"为研究对象,将明清两代纷繁复杂的小说创 作动机理论按其主要特征区分为"以文为戏"说、"有益劝惩"说和"发愤著书"说等三个类别,用以揭示明清小说创作动机理论的总体面貌.除引言、结语外、正文分三章.第一章:小说"以文为戏"的创作动机起源于人们对小说娱乐功能的认识."以文为戏"说揭示了小说具有通俗性和"寓教于乐"特点.第二章:小说"有益劝惩"的创作动机是儒家实用文艺观和佛教因果报应教义相互作用的产物.此说揭示了小说与史书的不同之处及其对受众强烈的感染力.第三章:小说的"发愤著书"创作动机是对诗文"发愤著书"说的发展,是对历代主性文论的继承.它在揭示小说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同时,也描述了中国古代作家普遍的创轨迹,并阐发了小说创作对于作者的心理泄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