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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

苏小华

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

苏小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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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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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文的目的在于对唐代分司东都、东都留守以及河南府县制度进行较全面的考索,从而在制度方面展示洛阳在唐代社会的独特之处.唐代分司官自清人王鸣盛论述之后,就深度而言,还没有学者超出他的水平.该文详搜资料,力图更全面地展示分司制度,纠正以往的片面之论.东都留守、河南府县是在严耕望、张荣芳、张创新等概论方镇、府、县制度的基础上,具体论述东都留守制度以及河南府县制度.这两个领域此前尚无学者作深入全面的研究.在“分司制度”篇中,首先概述了分司制度发展的全过程,并且于“留司”、“分司”之不同进行了考辨.其次,复原了分司体系.在“留守”篇第一部分,考察了从北朝到唐初的政治形势发展的大背景下洛阳作为都城的利弊及东都留守的渊源.该文的最后一个部分为推论部分.一,既然在唐代洛阳存在着分司百官、留守府各僚佐、河南府僚佐以及各种使职官,那么东都肯定为长安之外拥有官位最多的一个地域.二、分司百官、留守僚佐的职事相对清闲,故从事文化活动的时间可能较多,政治斗争相对的可能较少;三,东都低品官位作为入仕官位可为以后仕途奠定一个良好开端,所以颇能吸引青年才俊,而这些才俊出将入相后也会以曾任东都官为荣.从以上三个推论更进一步可推断:东都的城市个性肯定与其他城市不同;在此社会文化氛围之中成长的官僚可能形成一种势力,进而影响了晚唐、五代、宋初之历史.

关键词

洛阳/分司/东都留守/河南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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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历史文献学

导师

贾二强

学位年度

2002

学位授予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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