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从分期入手,对遗址和墓葬材料进行了系统的分期.关于遗址的分期,先对重要遗址进行个案分析,重点分析了三星堆、金沙村、十二桥、新一村、上汪家拐等遗址,根据器物群总体特征的演变趋势,将以上各遗存分别命名为三大考古学文化,即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和晚期蜀文化.三星堆文化共分为三期,第一期以三星堆遗址第二期第二段为代表,时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第二期以三星堆遗址第三期第三至五段为代表,时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至殷墟二期,第三期以金沙兰苑第一组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殷墟第二、三期之际.十二桥文化共分为四期,第一期以十二桥遗址第13层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殷墟第三期,第二期以抚琴小区第④层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殷墟第三、四期之际,第三期以十二桥遗址第12层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殷墟第四期,第四期以十二桥遗址第10、11层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殷墟四期晚段至西周早期.晚期蜀文化包括新一村时期和上汪家拐时期,新一村时期可分为两期,第一期以新一村遗址第一期为代表,时代相当于西周后期,第二期以新一村遗址第二期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春秋前期.上汪家拐时期可分为三期,第一期以上汪家拐遗址第一期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战国早期,第二期以上汪家拐遗址第二期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战国中期,第三期以上汪家拐遗址第三期为代表,时代相当于战国晚期.每个考古学文化都有鲜明的自身特色,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各考古学文化之间又存在密切的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不能截然分开.该文在遗址分期方面的尝试是将三星堆文化第二期细分为三个阶段,另将金沙兰苑一组划为三星堆文化第三期;将十二桥文化分为四期,把黄忠村、抚琴小区第四层等遗存划为十二桥文化第二期;为了断定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的时代,对尖底器的发展序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根据新一村遗存的特征,试将其划入晚期蜀文化,把晚期蜀文化划分为新一村时期和上汪家拐时期,故晚期蜀文化的时间上限相当于西周后期,下限到战国中期偏晚.从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国到西汉早期,带有浓厚蜀文化特征的文化可称为蜀遗民文化.该文最后对成都平原青铜时代文化与峡江地区青铜时代文化的关系进行了分期研究,先将峡江地区青铜时代遗址分为七期,将墓葬分为五期.遗址涵盖的时间从二里头文化早期至战国晚期,由于渝东和鄂西地区文化特征有别,故分为渝东类型和鄂西类型,对各类型的分期、文化特征分别进行了研究,鄂西类型的鼎、釜出现时间早,渝东类型原无釜类圜底器,后来渝东地区的釜类圜底器是从鄂东传播去的,到达渝东的时间在商代晚期.墓葬涵盖的时间从春秋时期至战国晚期,共分为春秋中期、晚期、战国早、中、晚等五期.按时代顺序,将成都平原与峡江地区进行比较,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考古遗存看,二者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都各有一群特征鲜明的器物.两地的关系属于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