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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

董传岭

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

董传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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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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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晚清山东自然灾害频仍严重,几乎无年不灾、无灾不烈,而晚清衰世,吏治腐败、列强掠夺、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萎缩,一旦发生天灾即造成严重饥荒.自然灾害对晚清山东乡村人口、乡村经济、赈灾救荒、社会冲突及乡村习俗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晚清山东的水、旱、虫、雹、风、疫、霜、震、雪等自然灾害频发而严重,其中,以水旱灾害为主,特别是1855年黄河自河南铜瓦厢改道山东入海,更给晚清山东带来了无尽的灾难.晚清山东自然灾害频繁而严重既有自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主要的,吏治腐败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天灾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恶性循环.晚清山东的自然灾害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和迁移,以致清末山东人口大量减少,而且导致人口结构失衡、人口素质偏低,并给人们的精神世界、价值取向等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特别是频受黄河水灾、旱灾的鲁北、鲁西南地区的乡民所受的影响尤甚.自然灾害对晚清山东的社会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对农业经营带来巨大不利影响,有的灾民只好靠借贷度日以致丧失土地,加速了土地兼并的进程.失去土地的乡民只好当雇工或佃农,佃农的地租大都遇灾歉不减免,加剧了乡民的贫困.晚清政府日益没落、财政匮乏,无力对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进行切实的赈济,再加上吏治腐败,政府的赈灾活动名不副实,但仍是赈灾救荒的主体.清末山东的农桑业、手工业改良等,无疑增加了国家和人民的收入,对增强人们抵御天灾的能力有积极意义,但效果不大.这样,乡村开展自救;新型、高效的义赈在赈灾救荒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外国传教士也积极投身到赈灾中去.民间力量弥补了晚清政府赈灾的不足,在赈灾救荒中起了重要作用.自然灾害使广大乡民的生活日益困窘,本已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以致灾荒之年"盗匪蜂起",各地的抗粮抗税斗争不断发生,有的饥民则加入农民起义的行列,自然灾害也引起了民教冲突,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带来巨大影响.自然灾害对广大乡民的风俗习惯也造成了巨大影响.由于晚清山东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文化不发达,人们对自然灾害感到无能为力,也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再加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灾民往往依靠宗教和神灵等超凡力量消灾赐福,以致人们对基督教、秘密宗教及龙王、河神等的信仰颇盛.乡民的岁时节令习俗也无不渗透着对自然灾害的禳除和对人寿年丰的祈求.乡民的婚丧、居住等习俗也受到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

关键词

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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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

导师

张仁玺

学位年度

2004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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