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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立法研究——从欧盟及英国立法论我国立法的构想

赵英杰

动物福利立法研究——从欧盟及英国立法论我国立法的构想

赵英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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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东北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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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护动物的观念和意识正日益深入人心.保护生态平衡,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但近年来连续出现的"刘海洋硫酸伤熊"、"给活猪注水"等等动物受虐待的事件,使人们清醒的认识到仅靠中国现有的动物保护法无法达到保护所有动物的目的.因此,法学界的学者们提出要给动物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从而提出要在中国建立动物福利法.但是"动物福利"这个词对于中国大部分人来说,还很陌生,要给动物以福利,更是闻所未闻,有人甚至指出,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人的福利还有待提高,谈动物福利太超前.针对种种伤害动物行为得不到有效惩罚以及人们对动物福利相关问题缺乏必要的了解这一现状,该文从介绍动物福利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在现有的条件下,中国建立动物福利法的必要性及其可行性,即动物福利法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避免潜在的贸易壁垒,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现有动物保护法体系的缺陷与不足,提出只有建立动物福利法,才能给动物以较全面的保护.因此,在借鉴了英国动物福利立法的基础上,作者确定中国的动物福利法应采用总则—分则—附则的立法模式.在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动物福利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使动物免遭不必要的伤害.确立动物福利法的基本原则是满足动物基本需求的原则和解除动物痛苦——实现五大自由的原则.在分则部分,根据各种动物对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要求的不同,就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野生动物分别立法加以保护.附则部分对动物福利法的基本概念、术语加以解释,同时对法的生效时间等内容加以规定.

关键词

动物福利/动物康乐/动物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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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导师

王跃先/贾竞波

学位年度

2004

学位授予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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