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的中国已经步入初步的小康社会,目前正处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实现由初步的小康社会向全面的小康社会跨越的历史时期。而监狱的状况是一个国家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状况的综合反映,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欲知其国文明之程度,视其狱制之良否,可决也”。监狱的宗旨在于通过将罪犯控制在安全、文明、健康的环境内以确保公共安全,通过改造罪犯来减少犯罪。监狱的工作人员应当负责监狱的安全和控制,同时及时掌握服刑人员的需要;应当提高教育能力及工作技巧,宣传守法行为,帮助罪犯发现个人潜力。同时,监狱的工作人员还应当具有团对精神,除了内部合作以外,还要与外来的专家学者合作,创造一个可以矫正罪犯行为的安全的狱内环境,共同实现现代化监狱的职能。我国目前有将近700所监狱和约30万监狱工作人员,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约有150万人。我国的监狱工作人员既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是人民警察,具有双重身份,但其自身素质远不能满足监狱发展的要求。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犯罪形势的变化,对终身从事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狱系统公务员来说,为了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接受持续的相关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对监狱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培训观念落后;工作与培训在时间上的矛盾突出;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薄弱;培训方法单一,培训内容滞后;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包括:在对监狱系统公务员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培训;树立新的培训观念;为培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从做好现有培训工作入手,促进培训工作的全面改进。 全文通过对监狱系统公务员专业化分类、完善培训制度,做好培训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阐述,说明强化对监狱公务员的培训,是建立一支整体素质高、充满活力、能够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监狱系统公务员队伍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