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明代中后期,白话短篇小说的创作进入高潮,其中最突出的可谓冯梦龙的“三言”和凌濛初的“二拍”。无论是在叙事形式还是在思想内容方面,这两部白话短篇小说集都是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小说的翘楚,也是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繁荣的标志之一。 明代社会剧烈动荡,封建主义走向末期,新兴的资本主义萌芽正在寻找着土壤的生机以求发展,商品经济兴起并很快发展,市民阶层不断壮大,这一切都促使人们思想观念发生变化,而思想观念的转变反过来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明代社会的变革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小说中的诚信观念涵括了多重文化的价值取向。在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下,传统的儒家思想和道德伦理观念受到了猛烈的冲击,然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思想以及一切道德基础的诚信观念是否就不存在了呢?回答是否定的。 儒家学说作为中国古代传统思想的主要流派,对明代人的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观念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儒学的价值观基本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概括说来主要表现为肯定人生、重视人伦、推崇道德等几个方面。儒学的这种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对明代白话短篇小说具有重要的影响及制约。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最重要的也是最可贵的意义之一是它揭示出诚信的负价值——诚信的代价。诚信行为主体明知要付出代价,还要实现诚信,这本身就昭示了人格的力量和人格之美以及道德的提升和净化。对于为诚信付出代价的诚信行为主体个人来说是悲剧性的,至少有悲剧意味;甚至有悲剧的净化作用。 在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特别是“三言”“二拍”中贯穿着儒家的传统思想,“诚”、“信”、“忠”、“义”渗透在小说之中,并成为小说的精神内核。同时,小说反映的主题更加贴近市民阶层,反映了市民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 爱情婚姻、金钱至上的社会以及揭露社会黑暗等是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的基本主题,传统道德及诚信观念对小说的影响和制约都体现在这些主题当中。作为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的主人公,市民阶层人物占据很大的比重,其中不乏商人、书生士子以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妓女、三姑六婆、盗贼等。小说家通过这些不同的人物形象,再现了明代的历史,演绎了明代的社会思潮及世风,阐发了小说家的善恶伦理观念,多方面、多角度地反复阐述了诚信观念在人们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重要性,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文明和古代文化的基本信念,形象地诠释了为历代中国人所崇尚的诚信观念。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中诚信观念与复仇主题之间必然的联系是由一种被扭曲了的诚信观来体现的,在诚信被抛弃的同时,道德观念也就丧失了。背信弃义的一方对诚信的践踏和颠覆,必然导致另一方遭受巨大的伤害,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复仇创造了动因,某种意义上是产生复仇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构成了明代复仇文学的一个特性。但个体私自复仇在给与法律发成冲突的同时,也以血的代价昭示了复仇主体的某种诚信。 我们以当代视角重新审视明代白话短篇小说中的诚信观念,除了充分肯定其重要的文学、伦理与审美价值外,更不应忽视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