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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投资立法比较研究——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三国为例

王晓峰

中亚国家投资立法比较研究——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三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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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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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综观全球经济发展,可以分为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由于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国家的大多数,因此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和主要任务是如何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中亚五国独立后,为吸引外国投资,先后制定了外国投资法和一系列与外国投资相关的法律。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如何通过对投资立法的健全与完善,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为外资的进入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外资,提高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为本国人民谋取福利,同时,如何避免全球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提高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这不仅是中亚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 本文拟结合晚近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并以纵向和横向的比较方法,重点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及吉尔吉斯坦的外资法的比较研究为主,对各国投资立法的特点、立法导向及发展战略进行分析;最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总结出中亚三国投资立法的走向及对我国有哪些启示。

关键词

中亚国家/投资立法比较/国际投资法/投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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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国际法

导师

秦鹏

学位年度

2006

学位授予单位

新疆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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