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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安处分制度和我国刑事立法

屠爱胜

论保安处分制度和我国刑事立法

屠爱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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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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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安处分是西方国家现代刑法理论和刑法制度发展的产物,保安处分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在犯罪预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改变了刑罚作为犯罪的唯一结果的一元格局,标志着刑法对犯罪反应方式的一次重大革命,在刑法理论上,它是近代刑法思想发展演进的积极成果,作为一种刑法制度,它形成于19世纪后半叶,盛行于20世纪。 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对保安处分采取排斥的态度,理论界缺乏对保安处分的历史、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但无数铁的事实己经充分说明,保安处分在刑事法治领域的引入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明智的选择,其在现代刑法所应有的历史地位已经牢不可破。在未来的一段时期,保安处分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完善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作为新世纪的中国刑法学,也必然会沿着这一方向迈进。因此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正确的认识保安处分以及在当代中国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的现实性,并为保安处分制度的规范性确立和具体实施提供理论支持。 基于理论上的这一必然要求,本文旨在通过现代保安处分制度的分析研究,构筑合理的理论平台。

关键词

保安处分/刑事立法/人身危险性/保安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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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陈浩然

学位年度

2005

学位授予单位

复旦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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