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中世纪的思想、文化不仅具有上承下传的历史地位,其自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中世纪的思想发展有两个重要的标志性时期:教父时代和经院哲学时期。托马斯·阿奎那作为公认的经院哲学的代表,既是神学发展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也是对整个西方思想、文化发展演变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思想家之一。 阿奎那的思想影响之所以不局限于神学界,在于他的思想具有强烈的现实性。阿奎那思想体系的突出特征是试图在信仰与理性、超验与经验之间建立一致性。他在神学基础上改造了柏拉图具有超验性的理念论,全面运用了亚里士多德更具思辨性、经验性的形式质料学说,寻求超验的经验存在,启示的理性证明。因而他更加关注上帝与人的关系,把信仰视为美德,把美德视为向善的道德生活。阿奎那把神学哲学化、伦理化了。在阿奎那哲学化的神学中,信仰是第一位的,而理性、经验是不可或缺的。阿奎那开创的理性辩护主义自阿奎那以后一直持续发展,也是20世纪许多基督教神学家、哲学家的共同立场。 阿奎那的美学思想继承了古希腊的传统,是中世纪美学思想的总结和深化。阿奎那将传统的、中世纪的美学思想统一起来,纳入到自己庞大的思想体系之中,并使它们在这个体系中得到更加充分的阐释。这种阐释与阿奎那试图在信仰与理性、超验与经验之间建立一致性的努力是相同的。因此,阿奎那的美学思想表现出超验性与经验性的统一。美是超验的,超验的美就是善。在本体论上,美善同一。正因为美善同一,所以美的超验性不能也不需要论证,正如善的超验性。上帝是善(本身),是美(本身)。但超验的美必须显现自身,成为可见的、可感的,因而具有经验性。其逻辑依据是,善,作为在,必传达自身,否则,在,不存在;在,作为传达者,必被传达,否则,传达者自身不在。其美学依据是,单纯美的超验性是没有生命力的,必须经由可见的形象显现出来,也就是说,必须让人能够感受得到。因此,在认识论上,美善不同。从主体角度讲,善涉及欲求,美使人愉悦。对美的认知不涉及欲求,不是生理快感,而是使人愉悦的、超功利的精神活动。这种活动通过听觉、视觉等感官实现,却是以知识为基础、与理性相关联的内在感受。在西方美学史上,阿奎那较早地从美的愉悦性、超功利性出发精确而充分地论述了美与善的区别。这在由于基督教及其神学占统治地位而更多强调美善同一的中世纪是难能可贵的,对后世美学发展则具有标志性、启发性意义。 从客体角度讲,善是目的因,美是形式因。作为形式因的美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整一或者说完善;第二,比例或者说和谐;第三,鲜亮或者说明晰。整一作为事物完整的规定性,与善相通;作为具象的审美尺度,与比例相连。比例是事物之间、事物各部分之间、事物的整体与部分之间感性的量的相宜状态,表现为部分完备无缺,整体均匀对称,大小长短适度等,如悦耳的音乐,美丽的人体;比例同时是一种精神的、理性的准则,体现着知者与被知者、鉴赏者与被鉴赏者之间的适应关系。鲜亮指照亮事物使其清晰可辨的光。自然的理性之光源于上帝的智慧之光,智慧之光透过理性之光为人所感知。可见,美的三个条件是“形式’’要素,即是,使美成为现实性的要素。它们是赋予事物以本质的“实质”(共相),也是事物所以存在的“实体”(殊相)。 总之,美的超验性与经验性的统一意味着超验的美赋予具体事物以美的形态,令人愉悦;可感的整一、比例与光亮是超验的美的显现,让人能够观照。整一和比例印证着上帝创造的因而完美的宇宙秩序,鲜亮印证着用光象征的上帝形象。在这种统一中,超验的神具有了形式因的性质,具有了可感的美的形象;经验世界的美获得智慧的光照,具有了超验性,成为真正的美。让不可见的善成为可感的美,让可感的事物趋向超验的美,这正是托马斯·阿奎那的美学追求。明确提出美的条件并从超验与经验的统一中加以阐发,是阿奎那对西方美学发展的独特贡献。 阿奎那论美,没有把人创作的艺术,如诗歌、戏剧、绘画等现代意义上的“美艺术”作为独立的美的范畴加以关注和论述。上帝从无中生有,是真正的创造,世俗艺术源于偶然的形式即源于艺术家的头脑,不是真正的创造,只是再现或变形,只是制作,是对上帝创造自然活动的模仿。美,作为形式,是上帝赋予的;艺术的形式只是艺术家给予艺术品的。上帝创造自然,创造人;人制作艺术。艺术必定低于自然。当阿奎那所推崇的亚里士多德把柏拉图先在的、超验的理念放到个别的、经验的实体“形式”中的时候,便注意到了人的创造力,艺术也就成为一种创造。基于其神学本体论,阿奎那不能接受这一点。康德、歌德、黑格尔接受了,因为在他们那里,上帝虽然存在,但是是在人身上或日为人而存在。对阿奎那来说,超验的神在具体的形式中,是为了显现,“道成肉身”是上帝爱的行动。上帝在本质上是自在的,是唯一的创造源泉。 作为神学家,在阿奎那看来,人的艺术可以不必太多关注,上帝言说的《圣经》却必须加以充分理解。语言对于以《圣经》文本为唯一教义基础的基督教来说,是重要的,是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在神学中,语言问题就是释经问题,而释经作为一种释文,是艺术理论,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艺术理论的重要课题。阿奎那不仅提出了“释经四义”(字面义,寓意义,道德义,神秘义),同时还明确指出,寓意义、道德义、神秘义这三种精神义基于字面义,以字面义为先决条件。基于字面义,说明精神义在字面义中体现,因而文本本身是不可或缺的。文本语言以隐喻和象征的方式,言说无法言说的启示,具象无形隐在的上帝。 阿奎那的美学思想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美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渊源。这种渊源关系不仅表现为阿奎那对但丁、雅克·马利坦等人的直接影响,还体现在后世美学家们对一些美学基本问题,如美与善的关系、美的主客体关系的讨论中。夏夫兹博里、笛卡儿、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等都从美使人愉悦,美的超功利性出发讨论美与善的区别;都在承认美的客观性的同时,强调美的主观性。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20世纪,雅克·马利坦强调阿奎那美学思想中神圣的、启示的内涵,反思20世纪精神贫乏而追求怪异的艺术,指出这种排斥真正美的艺术只能走向自我惩罚、自我毁灭。当神学家,如巴尔塔萨,讨论美学问题的时候,更表现出与阿奎那美学思想的内在关联。巴尔塔萨将神学建筑在美学基础之上,意在突出美的现实性和行动性。美必然以可感的形象显现出来,从而使上帝之爱成为经验的现实。巴尔塔萨像阿奎那一样,将神学、伦理学和美学融为一体。无疑,阿奎那的美学思想意义重大。然而,对这样的一种美学思想,学界的研究却是非常薄弱的,中国学界尤其如此。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阿奎那美学的汉语学术专著问世,专门的研究论文也很少,且多为低水平重复。 本文力图填补阿奎那美学思想研究在国内学术界的空白。本文以集中体现了阿奎那美学思想的《神学大全》为主要原始资料和依据,参照阿奎那的其它著作,参考已有研究成果,全面梳理和分析论述了阿奎那美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本文将阿奎那的美学思想放在中世纪美学思想的大框架中,放在美学发展的历史中加以考察,说明阿奎那继承和改造了古代哲学和美学思想,主要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等的学说:接受并发展和完善了中世纪美学思想,是中世纪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本文通过对阿奎那美学思想与近代美学和20世纪美学关系的研究,揭示出阿奎那美学思想的巨大生命力。 本文的研究成果主要为: 第一,阿奎那的美学思想散见于他的神学著作中。本文大量引证和分析了阿奎那《神学大全》中的有关章节。 第二,本文结合阿奎那的神学立场,透过他的哲学论述,主要从美的本体论、美的形式论和美的经验论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论述了阿奎那的美学思想;剖析了阿奎那艺术论的实质、局限和意义。 第三,本文对阿奎那的美学思想进行动态的历史考察,揭示出阿奎那美学思想上承下传的历史地位,对美学发展的独特贡献及其在神学界和世俗学界的双重影响。 第四,本文从美学角度分析了20世纪“新托马斯主义者”雅克·马利坦对阿奎那的继承与发展;分析了巴尔塔萨的神学美学与阿奎那美学思想的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