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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通话中表达个人意愿的否定形式

李艳

论普通话中表达个人意愿的否定形式

李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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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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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发现,留学生尚未很好地掌握普通话中表达个人意愿的否定形式。为此,我们统计了约200万字现代汉语普通话语料,首先对普通话中表达个人意愿的肯定形式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从语义、句法、语用等方面分析、对比了表达个人意愿的否定形式的异同,从表达论的角度说明了几种否定形式的使用条件,初步建立起普通话中表达否定性个人意愿的范畴。通过考察,我们发现,在表达否定性的个人意愿时,根据有无预设,可以将几种否定形式分成两小类。在每一小类内部又存在着层级和语义上的差异。据此,我们提出下列看法:1、在普通话中,当行为主体要表达自发的否定意愿时,一般用“不想”和“不”。此时,在否定强度上,“不”高于“不想”。2、在普通话中,当行为主体对外界的要求作出否定性的回应时,一般用“不愿意”、“不肯”和“不”。此时,在否定强度上,“不”、“不肯”高于“不愿意”。3、在普通话中,表达个人意愿的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之间存在着不完全对称性,这是由肯定形式的语义强度的差别决定的。

关键词

对外汉语教学/普通话/个人意愿表达/否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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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现代汉语

导师

彭小川

学位年度

2000

学位授予单位

暨南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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