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督领兵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军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关乎这一期间朝代的兴衰。都督的产生及定型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地方,都督为一地武装力量的统帅官,负责统率中央军在地方驻屯和作战,又有权管理地方军使之与中央军协同配合,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在中央,太尉、大司马、大将军职务荣誉化,中央军政职权移至禁军将领——领、护军手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作为大将军的加衔,得以把禁军将领制于自己的统辖之下,从而成为禁军最高首长和真正的军事主官。司马氏政变后,保持了这一格局,但是担任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者因职权甚重而“非复人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