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霍布斯国家权力观的伦理审查,揭示其理论的缺陷和局限性,以期在理论研究和政治实践中对其予以克服。首先通过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人对人是狼”的人性假设的分析,揭示出其人性理论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然后考察了基于这一人性理论、以其机械唯物论并借用“分解综合”的方法所形成的“利维坦”对“狼”的慑服的国家权力观,揭示出了这一理论的以下缺陷:从抽象人性出发的研究社会现象的历史唯心主义实质,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进行论证的阶级性和非历史性,以及道德伦理维度的缺失和对人的主体性的漠视。要克服这些缺陷,就是要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来历史地考察作为社会现象的国家,并在制度安排和政治实践中把这一理论所缺失的道德伦理维度生发出来,超越“利维坦”。为此,人们曾做了和正尝试着种种努力。在霍布斯稍后的西方政治理论家和实践者们所设计的“三权分立”制度,对专制的“利维坦”进行了一定的克服;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党领导下的民主制度有效地超越了“利维坦”;在国际事务中,我国政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所做的种种外交努力,有效地防止了“超级利维坦”的产生;只有在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后,“利维坦”才 能得以彻底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