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反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由于历史、自然条件以及制度上的原因,中国现今农村的贫困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近三十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改革发展时空差、分配方式、环境条件、资源配置市场化与非市场化因素的共同作用,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使农村广大人口获益,反而使农村贫困人群日益成为改革代价的承担者,其本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权利更是缺乏制度保障。中国农村反贫困的难度同益增大,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此背景与环境下,开展农村反贫困问题研究必须突破“反贫困即发展经济”的传统观点,从更为全面的角度思考农村反贫困问题,将反贫困问题视为实现社会正义、人类尊严的客观要求;成为实现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需要。在农村反贫困的路径选择上,重视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反贫困理论的综合运用,明确以确立法律权利为根基、反贫困专门立法为重点、配套法律制度为支撑的完整的反贫困法律制度。只有在合理的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充分利用制度安排的优势,使政府反贫困的经济行为和贫困主体的脱贫行为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救助行为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相互激励,并促使社会主体反贫困行为的意愿、存在形式及社会效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和有力的保障,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反贫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在此基础上,方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并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