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1953年现代化启动之前有过一次大规模的土地制度变革(即土地改革)。它被认为排除了我国现代化的障碍并为现代化的启动创造了条件。但由于土地改革所造成的大量的小农在现代化启动之后又成为我国现代化的最大障碍,所以有必要重新评价土地改革对我国现代化启动的意义。 通过对我国和16世纪的英国现代化启动的障碍及其排除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中英两国在现代化启动之前都经历了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且这种变革最终都服务于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化资本积累这个目的。另外,两国在现代化启动之前都排除了外部势力对国家主权的干预,成为独立自主的民族主权国家,为现代化的启动创造了最重要的政治前提。二、两国土地制度变革的动力不同。英国16世纪土地制度的变革是农业生产力突破性发展的必然结果,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使英国的工业化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与英国不同,中国20世纪土地制度变革的背后并没有农业技术变革的推动。这决定了中国20世纪的土地制度变革(即土地改革)在经济上的意义是非常有限的。在农业剩余的转化上,我国以从农业向工业、从农村向城市为特征的资本的单向流动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而它的解决也要从终止资本单向流动、启动农村的工业化开始。 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这个在理论上本应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运动却是由中共这个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的政党领导的,据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20世纪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是在中国这样的后发展国家替代资本主义用以实现现代化的一条人类文明发展道路。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这是否说明以中英两国为代表的两条不同的现代化道路最终会殊途同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