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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契约主义论证的逻辑

林宏程

罗尔斯契约主义论证的逻辑

林宏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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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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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罗尔斯契约主义与现代性问题的关系入手,通过契约主义论证的基础诸如纯粹主体性、工具理性、同意、自由与平等的分析,将契约主义论证的逻辑基础放在现代性的时代背景之上,一方面通过现代性为罗尔斯契约主义论证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通过罗尔斯的契约论澄清现代性的实质。本文的这一思路建立在如下假定之上:现代性作为自我意识的觉醒,本身有着客观的不可逆转性,因此政治哲学的首要问题不是批驳现代性而是在理论的立场上思考如何推进现代性,以使现代性的诸多问题能够通过现代性自身的完成而得以化解。因此,罗尔斯的《正义论》可以说正是朝着这一目标的一次比较成功的尝试。同时我将通过与罗尔斯的理论针锋相对的极端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理论核心的分析,揭示出其与现代性的关系实质,由此也便在现代性不可逆转的前提之下完成了孰优孰劣的辨析。在此过程中也提出了关于自由与平等的契约主义式的理解方式,澄清了关于自由与平等概念的模糊看法,而自由与平等又是现代性的核心理念,因此契约论式的理解方式恰恰就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方式,于是便从根源上澄清了自由与平等的模糊关系。

关键词

罗尔斯/契约主义/《正义论》/政治哲学/社群主义/极端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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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外政治制度

导师

郎友兴

学位年度

2008

学位授予单位

浙江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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