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搜集整理古代文献中关于医律、自律和法律内容,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资料,从人文的角度研究医学发展史中医学技术、自我行为规范、以及法律律令的现象,从社会的大视野下审视医学发展中的医律、自律和法律的作用。 医律,即医学技术规律。本文从医之“误”切入,对医学技术规律进行反思。中医诊断的四诊完备,是避免误诊的起点;治疗中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使用禁律也是医学规律的体现。自律,即医生自我道德要求。本文主要从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探讨自律。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仁”爱和贵义贱利的思想。科学精神则主要表现在对医疗知识的“精”与“博”以及求学态度上的“求实”与“虚心”的具体要求。法律,即与医事相关的古代法令。先秦时期,有对诊疗具体的规定,官办医疗场所以及医籍考核制度。秦代,则有医政以及教育措施。汉代,官办医疗场所以及与食品卫生相关的医事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则有官颁医书和公共卫生制度。唐代医事法令比较丰富。宋代基本是唐代的延续。元代突出的是与医学教育相关的设置。明、清时期则包括编医书、选贤才等,并有许多与医相关的罪的设立。 将医学行为置于人文的视野下分析研究,医律是医学的自然属性,自律和法律是医学的社会属性。医律、自律和法律构架成一个无形的以“理”-“情”-“法”为主的氛围圈,影响着医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