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壮语指示代词用法历来有两种互相排斥的观点,或认为只能起指示作用,或认为可代替名词作主语、宾语。泰语则有两套用法迥异的指示代词。壮泰语渊源关系深厚,其指示代词必然存在不少异同。本文运用对比语言学、历史语言学对壮泰语指示代词基本形“这”“那”从语音形式、构词能力到语法分布和功能进行了比较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的《壮汉英词典》(2005)、李方桂先生的《龙州土语》、《武鸣土语》和广州外国语学院编的《泰汉词典》(1990)、裴晓睿先生编的《泰语语法新编》(2001)等为主要语篇语料,详细分析它们之间的异同和规律,运用语法化理论初步探析了造成它们之间差异的根源。 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引论。介绍当前研究现状和本文写作的目的、意义所在,界定相关范围,并对本文语料来源和体例作了说明。第二章从语音形式、构词能力和语法功能三个方面对壮泰语指示代词“这”“那”进行了共时比较。第三章从语言本身(运用语法化理论)和社会因素角度对壮泰语指示代词的异同作出了解释。第四章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