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聊斋志异》是中国第一部寓有深刻寄托的志怪小说,它被誉为中国短篇小说之王。志怪小说在中国传统的小说里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其中以魏晋南北朝与清朝为两大兴盛期。清代作传奇及志怪小说的风气正是因《聊斋志异》而兴起。《聊斋志异》流行至今已跨越两百多年,历来有不少的学者对此书投入相当的心力进行相关的研究,本论文在前人学者的研究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从商人的形象论述蒲松龄的经商理念。 《聊斋志异》商人故事的伦理意义,其创作意图是进行劝惩教化的作用,这包括倡导行商要多行仁义、诚信为上的营商之道、假神道以惩恶等等;在塑造商人的艺术形象方立体感强、各具特色,其中有几点比较突出:商人的行为具有儒家思想的特质,他们在营商的过程中恪守以义取利、乐善好施的儒家教义,使得“求富”及“求仁”相轨而行;儒商在经商之余不忘书卷,有别于一般商人形象;女性商人在经济发展的冲击下,她们展现出自我觉醒的形象,不再附属于男权之下,而是有经济独立的新型女性;异类商人是《聊斋志异》的创作精髓,他们处处表现出鲁迅先生所言“示以平常”和“偶见鹘突”,把现实和幻想两个形态有机地融为一体,作者藉此让神、鬼、狐、物怪参与人类世界的斗争,为人民抱不平。本论文按照上述的创作特质,联系蒲松龄所处的年代、一生的经历、家庭的背景作出分析,探究商人故事的底蕴。 总的来说,《聊斋志异》中的商人故事具有现实意义,有其研究价值。蒲松龄的一生失意于仕途,但其救世情怀从没停止,他把大半生的精力投放在《聊斋志异》的创作上,所以解读每一个故事,是走近蒲松龄的必经之门。综观七十多篇的商人故事,我们可以归纳出蒲松龄倡导以儒家思想作为营商行为准则的经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