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翻译美学为方法论,通过两条并列的主线结合大量译例研究了字幕翻译的审美客体及其属性,审美主体及其属性以及其审美认知系统。本文吸收接受主义的精神要义,将影片观众纳入审美主体和审美认知系统研究范围之内。因此字幕翻译的审美包括两个阶段,各个阶段有其审美主客体和认知系统。首先研究了审美主体即译者和观众。译者在进行翻译活动时不是随心所欲的再创作而是要以原文为客观依据,并且要受到各种限制:源语的可译性限制;语义限制;双语的文化差异限制;影片鉴赏的综合限制等,但重要的是译者具有主体性,即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作为另一审美主体的观众根据自身已有的审美经验已形成了固有的“期待视野’。其次研究了字幕翻译的审美客体:源语字幕和译语字幕。之后重点研究了字幕翻译的审美认知系统,首先从译者审美的三个阶段:“观览”,“品悟”,和“再现”研究了译者之“情”,接着对观众的审美吸收即观者之“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旨在提高译者对影视观众的审美感受的重视,从而为观众译出符合观众审美期待又易于其吸收的作品,使译语观众得到与源语观众相同的体验和感受。在最后一章,总结和分析了字幕翻译的审美原则。希望本文能为影视翻译提供一种新的理论视角和操作模式,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经济文化事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