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公制礼作乐而使礼法兴起,孔子“克己复礼”而将“仁”的理念融入礼法之中,孟子阐发“仁心仁义”和“仁政王道”进一步使礼法落实到现实政治制度的层面也不会偏离于“仁”,荀子作为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更是完善了整个“礼法”的体系,为秦以后历代实行儒家的礼法之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发展是一前后相继的历史进程,而在这一历史进程之中,儒家内部对礼、法之间关系的观点和看法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点在分别以孔子、孟子和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保守主义、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论说中表现得尤为充分。 对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研究,与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和政治文明传统的研究有着极为密切地关联,因此这一研究应当在中西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比较研究的视域内展开进行。而选择从法伦理这一交叉学科的视角来切入对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观照和考察,乃是基于先秦儒家“礼法”思想自身的复杂性,但更为重要地是,古代中国的“礼法”,从一般的意义上说,正与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研究范畴的“法伦理”相契合。 法伦理是指由法律和伦理两大社会规则体系互动、交织而形成的社会规则系统,对法伦理这一社会规则系统的整体研究属于道德哲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的范围。法伦理的研究,在应用的层面上,还指对法律现象、法律行为与法律问题的道德审视、道德批判和伦理规范、伦理疏导。现代法伦理思想的典范乃是建基于自由市场经济之上的古典自由主义,因此将主导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达近三千年之久的先秦儒家“礼法”思想与西方近现代的古典自由主义做一对照,并由此进入对古代中国法律、道德和政治文明传统的批判继承与现代转化的思索,应当是一项饶有趣味而又富有教益的学术课题。 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三节,分别对先秦儒家“礼法”思想进行了回顾、反思和基于当代中国法制、政治与社会现实的梳理: 一、先秦儒家对礼、法关系的讨论及不同对待。紧扣先秦儒家经典文献和历史资料进行回顾。 二、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现代反思。以古典自由主义对照先秦儒家“礼法”思想,揭示法伦理即社会规则系统整体建构所面临的难题与现代观念的局限。三、法伦理研究的中国视野与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转化。抓住当代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民族文化进步这两条主线,深化问题意识,将传统与现实紧密连接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