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心理测量法、访谈及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采用“大五”人格问卷和《总体幸福感量表》作为运动员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工具。以辽宁省参加过第11届全运会的运动员和正在备战第12届全运会的140名运动员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心理测量等方法全面了解他们的人格特点和主观幸福感状况,进而揭示二者的内在关系。具体目的是:1.比较不同性别运动员的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2.比较不同地区运动员的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3.比较不同项群运动员的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4.比较不同训练年限运动员的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5.比较不同成绩运动员的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6.探索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的内在关系。 通过本次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从整体来看,辽宁省现役运动员人格的情绪方面较为敏感,性格偏于外向,既不过于保守也不过于开拓,能够保持随和心态,做事专注程度一般。2.辽宁省现役运动员人格特质方面不存在性别差异、地域差异、运动项群差异和训练年限的差异;在专项提高阶段运动员随和性较低,而在竞技保持阶段随和性较高;随着运动成绩的提高运动员的性格越随和、越谦虚,更加注重合作。3.辽宁省现役运动员主观幸福感方面不存在地域差异;女运动员的总体幸福感显著高于男运动员,精神状态更好;格斗对抗项群运动员心境自我感觉更为愉快:运动员在专项提高阶段对健康的担心明显大于在竞技保持阶段;随着训练年限的延长,运动员对运动队的生活状况越来越感到不满;运动成绩可以给运动员带来良好的情绪体验,使其精力更加旺盛,并降低其对健康的担忧,进而提升幸福感。4.辽宁省现役运动员的主观幸福感与其人格的神经质、开放性负相关;与其外倾性、随和性和尽责性正相关。5.外倾性和开放性可以有效预测运动员的主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