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群众路线审判方式的典范,这一审判方式一度被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推崇,但在后来的司法改革中又一度备受冷落。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司法为民”与“司法和谐”也成为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提及频率最高的词语。一些基层法院积极倡导并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引起了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高度重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现实意义,与时俱进地发扬和丰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精神”。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现阶段实践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国情角度出发、从党的司法路线入手,分析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在中国生根发芽乃至发扬光大的原因。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以及它在当代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司法价值,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做了系统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