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的诚信能力是国有企业这一特定的企业类型所具备的恪守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谋求自身和其他经济利益群体乃至全社会利益共赢的一切内部条件的总和。关于企业的诚信能力,应从两个层次来考察:第一,诚信能力没有外在的固定载体,不存在独立的物化表现形式,须依靠借助企业良好的其他能力表现出来,并贯穿于企业日常的经营环节之中,可谓无“处”存在却又“无处不在”。第二,诚信能力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攀升的过程。本文注意到,企业诚信能力是一个相对比较活跃、可塑性较大的变量,经常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动而改变,其中,企业的诚信意愿和诚信环境是主要影响其发展的两大要素。企业诚信意愿是企业出于自身和外在因素的考虑所表现出的对诚信价值的认同;而诚信环境不仅仅是来自企业外部的、宏观的社会诚信环境,也应该包括企业组织机体内部的、微观的诚信氛围。 计划经济就是以计划调节体制代替市场调节体制的一种经济形式,最突出特点是国民经济所有制形式单一,全民所有制统掌全国经济,政府以行政手段作为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国家通过计划指令为企业统筹,企业的人力和财务、产品和市场供求都牢牢地控制在政府手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诚信能力缺失的现象,可归结为“有意为之”和“无心之失”两个层面。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十年文革的动荡时期,我国经济的众多领域出现过大量不诚信的行为,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的缺失在此时期集体爆发。分析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缺失的原因,可归结为三个方面:国家对国有企业诚信成本的承担抑制了企业的诚信意愿——国有企业生存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计划经济环境里,缺乏对诚信价值的认同,难以意识到诚信在经营中的重要性,丧失了提高诚信能力的机遇;体制对国有企业管理能力的束缚损坏了企业的诚信载体——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受到计划指令的全面束缚,其诚信能力受其影响只能在低谷徘徊;领导对国有企业整体发展的忽视割断了企业诚信建设的链条----失去了领导者的全面推动,国有企业提高诚信能力的链条发生了断裂,提升的过程无法在企业内部向下进行。七八十年代,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以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为其一般特征。我国国有企业的诚信能力在市场经济时期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国有企业应对金融危机、顺应国企改革、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国家发展都需要增强诚信能力。同时,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明显滞后的企业诚信能力与营销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等优良的管理能力形成巨大差距,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都尚未找到全面、系统、有效的方法;市场经济兼容并包、纷繁复杂,对我国国有企业的诚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达到符合要求的企业诚信能力变得愈发艰难;优越的政治经济条件消失后,国有企业的诚信能力难以找到外界的依托,而自身提升诚信能力的条件又十分脆弱,提升的道路困难重重。 本文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诚信现状,给出了提升诚信能力的对策及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制度是提升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的基础和前提。国有企业只有以刚性的正式制度为准则,柔性的非正式制度为补充,奖惩并重的实施机制为保证,诚信能力才有了最根本的依托;精心培育先进的国有企业诚信文化是提升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的关键环节。企业诚信文化的实质是企业对内部员工、对市场客户、对整个社会履行契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对企业诚信能力的发展具有凝聚、导向、激励及约束作用;全面提高危机公关能力和信用管理能力是提升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的重要途径。有了危机公关能力和信用管理能力的“呐喊助阵”,诚信能力就变得“声势浩大”,很容易在诚信与失信的较量中取得最终的胜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领导者的积极作用是提升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的有力措施。如果企业领导者能够本着社会和企业双赢的方针,坚定不移,身体力行,那么我国国有企业就一定能在提高诚信能力方面取得巨大进展;深度挖掘和充分利用企业现有优势是提升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经济和信誉的保障。无论是昔日的计划经济还是当今的市场经济,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都集中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长期发展形成了稳定的垄断优势。非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也基本处于所在领域的产业链条上游,或多或少地控制着整个行业的发展。这种强烈的行业优势极大地减轻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国有企业现有的信誉口碑,也是一种不容小觑的优势,国有企业若想全面打造诚实守信的系统工程,就应该珍惜企业在市场参与者心中的诚信优势,维系好业已建立的信誉口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大众对企业的信任度。只有这样,我国国有企业诚信能力才能稳步、迅速提升,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能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