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比较研究

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比较研究

刘锦涛

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比较研究

刘锦涛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四川大学
  • 折叠

摘要

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在各自警察史和社会演进中皆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基于此等重要性以及中英警察史横向比较研究非常薄弱与“贫乏”,明显缺乏“世界”眼光的现实,加之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若不去追溯制度的渐进性演化过程,我们就无法理解今日的选择。因而本文以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为研究对象,着重运用新制度主义中的历史制度主义方法与历史比较研究法,以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史实为基本依据,在认真全面汲取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汇流聚川,重点探讨和比较二者创建的异同,并力图通过比较研究,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加深对制度变迁的规律认识。全文共设六章,加上导论与结语,在结构上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解释选题的缘起与意义,界定论文研究的时域与对象,回顾学术研究状况,交代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思路,总结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阐释与比较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初始条件。事物的发展诚然具有不可预知性,但事物发展的结果必然对初始条件具有极大的依赖性,有可能“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具体面貌及其所遇到问题。”中国创建近代警察制度是在专制政府极度赢弱,国势渐微,苦心经营的救亡图存难挽颓势,战争与动荡并存,以及“战守无具”与国内“革命”潜伏的现实的内外环境下逼迫进行的,是内外压力的结果。而英国则是在民主政治逐渐兴起,国势蒸蒸日上,对外所向披靡,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的内外环境下主动开创的,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互动的结果。这种初始条件的相异与相似性,决定了中英两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除了共性之外,其各自的个性特征也表现得十分明显。 第三部分梳理与比较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轨迹。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轨迹本身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是各自社会发展演变中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但进程极其缓慢,近代“警察这一行当的建立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英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都历经曲折和磨难。清末警察制度的建立经历了理论引进、地方实践、全国建制等不同阶段;英国也经历了思想认知、初步实践、民众反对与认可、政府参与等不同发展阶段。后随着各自政府的强势主导与介入,中英警政建设皆随即迎来了大发展时期,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了各自的警察网络。 第四部分探究与比较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动因。任何制度变迁皆有其动力源泉。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历程维艰,然均能在“跌跌撞撞”中保持前进的步伐,最终在全国构建起了近代警察网络,其动因绝非是单方面的,而是多重因素催生的结果。两国皆先有历史人物的呼吁与实践,后才是政府的强力主导与推进。并且都是在各自社会发生巨大变化,而旧有“警察”制度败落,不能满足人们对制度的需求的时代背景下,为推进政治改革或加强社会控制而萌生与创建起来的。所异是,中国还有西方“示范”引导及应付外部压力的“冲击-反应”模式的因素存在。 第五部分缕析与比较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各自特点。中英各自国情相异,因而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特点各具形态,但亦有诸多相同点。如二者的创建进程中皆有“新瓶装旧酒”的现象;其进程都与政治推进有密切关系,英国是随政治现代化的推进同行,中国则是与清末政治改革相始终;创建初期都承担部分市政管理功能,具有角色混合的特点;皆有地方警察创建推进不一,发展各异的情形存在等等。然而,尽管如此,根本的还是相异。中国清末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属于移植性制度变迁,英国则属于创新性制度变迁;中国有着外部因素的影响,是在外部压力和内部要求的双重压力下创建起来的,是一种外因促动的内生型变革,而英国则是因社会内部条件成熟而主动回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结果,内生的成分多,是一种内生型的变革。 第六部分概述与比较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功效。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是探寻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结果,皆隐含有强化各自国家机器,维护和巩固旧有统治秩序的政治功用性。其实践,对各自社会治安的改善、社会矛盾与阶级矛盾的调和,甚至城市市政的管理等皆有明显的改观,彰显了新制度的功效。在各自警察发展史中皆具有开创性的功效,是各自警察制度的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前者“对中国警政的近代化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后者奠定了英国警察模式的基础,成为“维护宪法和社会法律结构的柱石”,并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七部分对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进行反思。依据中英创建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事实,从制度变迁中的承袭传统问题、制度创建中的法制建设问题、制度创建与人才培养问题与警政建设中的警察角色问题四方面透析制度变迁的规律。认为任何制度的合理性都属于一定的社会历史范畴,制度变迁总是与社会变迁同步的,其进程、动因、特点及结局因各自国情而异,制度创建不仅需要先进的理论和思想指导,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条件及环境,制度移植也绝非“拿来主义”所能事,还得有其简单明了的合目的性和必要性,更需要政府这一重要推动力,要不“难以生根发芽”。揭示出了这样一些道理,即承袭传统是制度创新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法制建设是制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保证和推进手段;人才培养是制度创建的关键所在;警察双重角色的调和与运用是古今警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八部分为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认为警察制度趋同与融合虽是世界警察制度改革的大趋势。但由于一国的警察制度之变迁与其社会历史发展是息息相关的,须适合环境的需要而相异。所以在提倡“它山之石”时,断不可“东施效颦”。

关键词

近代警察制度/社会治理模式/政治功用性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博士

学科专业

专门史

导师

张箭

学位年度

2010

学位授予单位

四川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K2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