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中国产品频繁的遭受来自国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合并调查(双反调查),令中国出口企业头痛不已。一方面是由于国外的调查机关在反倾销调查中,采用替代国方式计算倾销幅度,如果同时对同一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在计算倾销幅度和补贴数额时容易双重计算,结果导致中国的出口企业往往被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而言,构成重复救济;另一方面是因为同时应诉国外的双反调查,相比只应诉反倾销调查或反补贴调查而言,应诉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胜诉的几率也会因为应诉的不充分而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出口企业要么是考虑到应诉成本太高主动放弃外国市场,要么是最终被裁定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而被迫退出外国市场。中国因被采取双反调查而出口量骤跌、企业减产停产的例子屡见不鲜。 美国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对中国使用“双反”最频繁的国家,成功应诉美国双反调查将是我国与国外“双反战”胜利的最关键的一步。为了给出口企业微观领域的应诉提供更明确具体的指引,本文从实务的角度出发,重点介绍了美国对华双反调查的原因和行政司法实践,摸清美国商务部对华双反调查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变化,结合2010年10月WTO专家组作出的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的判决意见,预测美国商务部在此案之后可能有的转变,最后总结出中国企业在微观层面应诉美国双反调查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