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兴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是当前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研究与实践的热点。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中的核心问题,生态补偿项目类型多样、牵涉因素复杂,目前还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系统的、被广泛认同的标准确定方法,对生态补偿的实践和实施效果造成了很大制约。以水生态服务为核心的流域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最重要的领域之一,研究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对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生态学、经济学及博弈论的角度对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探究,对生态系统服务是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生态补偿应遵循的四项原则:即关键服务选取原则、服务增量补偿原则、空间尺度匹配原则以及供需主体对应原则。在对补偿标准区间进行讨论确定的基础上,建立了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和投入-产出分析方法为基础的标准核算方法,从而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体系。 在此基础上,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案例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工程实施对水源区和受水区影响显著,水源区由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造成巨大的直接成本和社会经济发展制约,而调水将对受水区带来巨大效益,责任与效益间的不平衡使得区域间的生态环境责任和经济社会发展权益矛盾突出,建立适当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保障调水的水量水质安全和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非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水源区成本核算结果显示,受水区对水源区的最小补偿额应为37.54亿元/年:(3)受水区效益评价结果显示,调水产生的直接效益为488.99亿元/年,间接效益达到5838.41亿元/年,静态经济效益为3764.77亿元/年,调水对受水区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远高于受水区的生态补偿成本;(4)水源区生态建设的生态系统服务效益评价显示,水源区生态建设带来的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达87亿元/每年,远高于水源区投入成本和受水区支付成本,水源区生态建设对社会具有显著的生态系统服务效益;(5)在此基础上,从组织架构、补偿标准形成机制、资金来源与补偿方式、管理监督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