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煤炭资源十分丰富,煤炭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山西省的支柱产业。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是煤炭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是关系到矿区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对煤炭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造成煤炭资源的巨大浪费,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地破坏、水土流失、大气环境污染等,使山西近年来的空气质量变得越来越糟糕,而且对山西人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社会的一大障碍,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已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揭示山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呈现的现状入手,提出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对矿区居民生活环境、法制中国建设及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通过介绍我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法律制度,从立法及执法程序制度两个方面重点分析现有的法律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不足,同时探讨了矿业发达国家在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制度及其对我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指导意义。在上述基础上,提出如何完善我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具体建议:完善矿区生态环境立法,如提升立法理念、完善立法体系、建立严格的矿区环境准入机制等;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制度的建设,如明确执法主体、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希望能进一步促进矿区生态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