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谟的道德认识论是启蒙运动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休谟立足于自然人性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情感为基础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体系。他的道德认识论既吸收了古代哲学家的德性论思想也借鉴了同时代哲学家的情感主义道德认识理论。休谟的道德认识论大致可分为这几个最基本的方面:情感主义的道德认识、德行的道德判断、德性的道德评价及宗教道德观。休谟以人性中的自然情感作为道德的基础,这是对脱离了神学羁绊的人自身的肯定和褒扬,因为人不必借助上帝的道德权威而依靠自身的情感就能进行善恶判断,同时高扬主体性精神肯定人自身的能力也是启蒙运动时期哲学家的共同精神理念。 休谟作为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除了肩负着否定旧的神学道德观的使命外,他作为情感主义道德哲学家还承担着与理性主义道德哲学进行论战的任务。因此,休谟在道德认识中不但从根源上否定了神学道德观的基础“上帝存在”的证明,而且彻底的批判了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理性主义道德哲学认为情感由于个别性和易变性不能作为道德的基础,并且只有出自理性自由意志的行为才能对之进行善恶判断。理性不但对事实进行真伪判断,还能给出道德评价,理性才是道德的真正基础,道德哲学只有立足于理性基础之上才具有客观性和现实性。休谟认为理性不能作为道德的基础,情感才是道德的基础,理性也不能引起行为,情感才是行为的原动力,而且只有处于必然性之中的行为才能对其进行善恶判断。就德性的划分来说,休谟作了自然之德和人为之德的划分。自然之德源自原始的自然情感,能直接促进福利;而人为之德来自人为的设计,需要人的理性参与其中。首要的自然之德是仁爱,首要的人为之德是正义,无论是自然之德还是人为之德其基础都是情感。情感和理性起作用的领域是不同的,道德关乎价值领域,关乎“应该”问题;而理性只在事实领域发挥作用,关乎“是”的问题。因此,道德不是真伪问题,不是被理性判断出来的,道德是被知觉到的。 休谟把道德的基础立足于情感之上,那么就必须解决理性主义道德哲学喋喋不休的一个难题,即由于情感的个别性和易变性使之不能担当起道德哲学基础的问题。休谟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情感主义道德哲学能否成立的最基本的问题。为此休谟提出了同情理论,他认为同情情感是人人都具有的,并且情感能通过同情原则得以传递。同情原则得以发挥作用还在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生理与心理结构的相似性,正是由于这种相似性情感才得以顺利传递。休谟认为同情原则能克服情感的个别性和易变性,使情感具有了普遍性和稳定性,即情感能作为道德哲学的基础。姑且不论后休谟时期的道德哲学家如何评论休谟的同情理论,休谟的同情理论无疑具有了心理因素的内容,这是休谟道德认识论内容的一个重要革新,后现代情感主义道德认识论多以休谟的同情理论作为基础。休谟的哲学理论中还有很多革新之处,如印象是观念的来源、对传统因果必然性的消解、是与应该的区分、对理性作用范围的界定、对神学道德的批判,这都是后休谟时期的哲学家绕不过去的问题。 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价值不仅在于其理论的革新性上,更在于其理论对于时代的意义。休谟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摧毁了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及建立在这个命题上的神学道德体系。他认为宗教与道德无关,宗教不但压制人性,而且还以纯化宗教加强信仰的名义发动了多次宗教战争,犯下了累累罪行。宗教不仅与道德无关,甚至危害道德。宗教信仰的基础并不是理性,人的情感和良知是宗教信仰的根源,休谟对宗教道德进行批判的目的是为建构资本主义新时代需要的道德理论去除障碍。休谟的宗教道德观与哲学认识论联系密切,休谟的哲学认识论已经为批判神学道德,证伪上帝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宗教道德观可以看作是休谟哲学认识论的实践成果,因此,宗教道德观理应是休谟道德认识论体系的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休谟的道德认识论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启蒙理性在现代西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道德困境,道德困境表现为人的生存意义的缺失与道德价值的虚无、情感道德功能的隐退等。特别是启蒙运动开启的近代科学理性以主客对立的方式对待自然,近乎暴力地对自然的掠夺造成了人与自然的疏离。科学理性的确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并没有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因为人沉溺于物质世界之中而远离了情感意义世界。同时现代西方社会的运行过于依赖理性的社会规范,这造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陌生感。休谟立足于人的情感论证道德问题,这会拉近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休谟认为幸福是和情感相关的知觉,幸福意味着自在、满足、安宁和快乐,丰厚的物质生活并不能带给我们绝对的幸福。最幸福的心灵是有道德的心灵,幸福的心灵能激发我们的公益心,能让我们的情感保持适度而不过于追求感官的快乐,这无疑对远离情感意义世界而迷失了自身的人具有启示意义。因此,休谟的道德认识论为应对启蒙理性导致的道德困境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既包括建构基于情感的道德规范框架和价值评价系统,也包括情感意义世界的重拾与情感关怀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