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中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无保障老年居民。他们年过60岁、生活困难,却因为制度不完善,一直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障制度之中。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村老年人逐步告别了“养儿防老”,迈向社会养老的新时代,这使得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探索研究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权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界定了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定义,分析了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由来,并从总体上概括了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群体特征; 第二部分分析了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尤其是解决老年居民养老问题的经验做法和我国部分省市探索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问题的主要做法和保障模式; 第三部分以济南市为例,认真研究了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现状,分析了现有制度解决无保障居民养老问题存在的局限性,得出必须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结论; 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对策建议,即参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金相结合的方式,对于60周岁以上的无保障城镇居民,以非缴费的福利补贴的形式予以保障,让他们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对于60岁以下且没有就业的人员,按照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原则,结合当地城乡收入差距,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增加缴费档次,由居民自行选择。基础养老金标准以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基础,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距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