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理论上,根据刑罚剥夺的内容,可以把刑罚方法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前三种刑罚方法因为适用的普遍性而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相比较之下,资格刑受到明显的冷落。但是资格刑的内容更符合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实现,而且资格刑作为一种轻刑,社会化程度高,可以有效降低行刑成本,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具有其它刑罚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理论界一至提倡刑罚轻缓化的大的背景下,作为轻刑的资格刑的地位必然日益突出,资格刑在刑罚体系中的作用也将愈加明显。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刑罚逐渐向宽缓化和人道化方向的发展,资格刑必将彰显出更加重要的刑罚价值,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资格刑的专著不多,很多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往往将资格刑略加提及而简短带过。因此,应如何完善资格刑对于我国学者来说可谓任重而道远。笔者以资格刑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借鉴外国资格刑立法的成熟经验,尝试对我国资格刑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借以抛砖引玉,对这一重要的研究领域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