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向增发在国外发达资本市场上是一种常见的股权再融资方式。进入2006年以后定向增发在我国A股市场上也逐渐流行起来。自2012年11月我国A股市场IPO暂停以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采用定向增发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定向增发中的定价问题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价格直接关系到大小股东,新老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因此定向增发价格往往是个利益主体进行博弈后产生的结果。 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从发行对象、价格和流通转让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进行了政策规范。其中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有九折定价原则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均价的90%。之后证监会通过2007年9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定向增发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补充规定,但是规定中一些条款的不确定性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定向增发进行利益输送提供了机会。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多元回归的方法重点考察了股权结构对定向增发折价的影响。研究发现,控股股东参与定向增发将会显著的增加定向增发折价率,并且其认购比例越高,定向增发的折价率会越高;股权集中度越高,定向增发的折价率就会越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会让定向增发折价率显著降低。这说明控股股东在定向增发中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并且第二到第十大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合谋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而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则可以对大股东的利益输送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